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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医学院统招专升本专业可报考哪些?

发布时间:2024-06-22 19:06:45 | 好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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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医学院统招专升本专业可报考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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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医学院统招专升本专业可报考哪些
蚌埠医学院统招专升本可以报考的专业有: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预防医学药学康复治疗学等专业。
招生专业以当年教育考试院、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发布政策为准。
蚌埠医学院统招专升本去哪里报考
安徽统招专升本报名系统入口:安徽省教育考试院:
附:蚌埠医学院简介
学校现有教职医护员工近6000人(含直属附属医院),专任教师中教授156人、副教授377人,硕士生导师909人、联合培养单位博士生导师2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88人,硕士学位的教师597人;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等55人,省级教学团队15个;有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工作者、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卫生系统青年领军人才、江淮名医等62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0余人,聘请两院院士、国家杰青等知名学者35名担任特聘教授。现有4所直属附属医院、多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和多家教学医院、实习医院和实习基地。4所直属附属医院承担着淮河流域和皖北地区4000多万人口的医疗服务任务,服务范围辐射苏、鲁、豫、皖等区域。
学校坚持“以医为本、以本为本、以生为本、以质为本”办学理念,现拥有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5个学科门类,30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2168名,硕士研究生2787名(含留学生);有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拥有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特色(品牌)专业,1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国家级重点专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23个省级重点专科和重点培育专科、2个特色专科,2个国家新药Ⅰ期临床研究基地,1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合作单位”,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安徽省高校高峰学科,8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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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陆军军医大学招生简章

陆军军医大学坐落于中国美丽的山水都市重庆,是“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现有高原军事医学等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陆军军医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陆军军医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陆军军医大学(对外可称第三军医大学,院校国标代码:91012)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的全国重点大学、军队重点建设院校、全国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首批开办八年制医学教育高校。招生形式为全国统招。

第三条  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是指我校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批准招收,为地方培养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生在校期间无军籍,不享受军人学员相关待遇,培养和管理等工作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毕业后不入伍,面向社会自主就业。

第四条  按照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陆军军医大学正式学籍的无军籍地方本科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并符合陆军军医大学毕业、授位相关规定者,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以下证书:

(一)本科毕业生:颁发陆军军医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八年制(本博连读)毕业生:颁发陆军军医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博士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博士学位证书。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毕业生通过国家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考试,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编制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咨询,修订印发招生简章,组织实施招生录取,统计招生信息和招生档案审查,开展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等。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学校依据上级批准的无军籍地方本科生招生数量规模和专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特色水平、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人才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领导下,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采取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式。

第十条  录取原则

(一)学校只招收符合生源地报名条件且为中共党员或者共青团员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按各省级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三)考生体格检查结论须符合相关专业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所在省一批本科录取分数控制线(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在考生同分情况下,按照各省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四)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一批投档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五)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选科要求按照该省份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该省份确定的有关政策执行。

(六)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好志愿

(七)考生入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一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根据该指导意见,除其中列举的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医学专业对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不予录取。有下列情况者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此外,考生还应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缺陷。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者学校认定不适宜在军事行政区域活动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军队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基础医学专业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学费为5000元/人/学年;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预防医学专业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五年制学费为4500元/人/学年;药学专业四年制、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四年制、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四年制、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四年制学费为4000元/人/学年。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为1200元/人/学年。上级物价部门如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部分省份调整高考招生政策,学校将相应调整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陆军军医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高滩岩正街30号(邮政编码:400038)

招生咨询电话:023-68752052

招生监督电话:023-68752126

陆军军医大学招生网:http://www.tmmu.edu.cn/z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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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章程(医学类招生实施细则)

05月06日《2010年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章程(医学类招生实施细则)》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我说。



一、总  则



1. 为保证北京大学医学部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保证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育部教学函(2001)4号文件“关于北京大学招生工作的批复”、“北京大学招生章程”和医学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类招生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北京大学医学部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3.北京大学医学部本、专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机  构



1.北京大学医学部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医学部各学院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医学部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的重大事项等。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由医学部纪委书记及监察室负责人组成,对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

2.北京大学医学部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部务会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下,行使招生工作的决策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医学部主管教学工作的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医学部纪委书记、医学部教育处处长和招生办公室主任等,医学部纪委书记作为成员实施监督。

3.医学部招生办公室是医学部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医学部本、专科生的招生工作,其职责如下:

(1)执行国家招生方针政策,贯彻学校招生总体规划;

(2)制定招生计划;

(3)根据需要组建招生工作组,选派、培训招生工作人员;

(4)组织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修订印发招生简章;

(5)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和新生报到工作;

(6)统计招生信息和招生资料的核对、归档工作。



三、录  取



1.在北京大学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医学类考生报考的特点,医学类各专业实行单独代码招生,单独设定提档分数线,单独录取。

2.医学部只招收理科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录取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3.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医学部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志愿优先原则、德智体综合优先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北京大学医学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依据报考次序的不同,各专业志愿间设一定的分数级差,一般在5分以内,同等条件下将先后参考语文、英语、化学或理科综合成绩。

5.医学部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各种加分(各种加分不累加,最高不超20分)在提档时予以认可,但在录取时均按实际考分排队,加分仅在考分相同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医学部认定的自主选拔候选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医学英语专业在本科一批录取;医学检验、医学实验学在本科二批录取;国防生在提前批录取。

7.护理学本专科男女生不限,男生只招收有志愿者,护理专科高中会考科目要求物理和化学,成绩等级均为B。

8.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要求,2010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在陕西、宁夏、甘肃共招收10名国防生,国防生只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男生。

9.北京大学医学部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经复查不合格的考生,按《北京大学医学部本专科学籍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10.医学部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按录取的专业报到,报到时不调换专业。

11.除国防生外,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12.学生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由北京大学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北京大学授予学位。

13.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学费:本科生6000元/学年,长学制学生本科阶段按本科生标准收取,进入二级学科阶段按有关规定处理;专科学生70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口腔医学专业学生进入专业课学习阶段,需收取1000元/学年的实习材料费。

四、附   则



1.对江苏省考生的具体要求:

选测科目为物理,另一选测科目要求为化学,等级要求AA。必修科目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符合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上条件者按分数顺序投档,录取原则先分数(不含照顾分)后等级。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的高考录取模式改革情况,医学部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3.根据国家政策北京大学医学部招收港、澳、台、侨联考生和插班生,招收保送生,开展自主招生等工作。

4.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5.本细则经北京大学医学部部务会讨论通过并报北京大学备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医学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6.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邮编:100191)。

7.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10-82802223,82802191    传真:010-82802223

网址:

通讯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邮编100191)

以上就是蚌埠医学院统招专升本专业可报考哪些?全部内容,更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好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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